张家界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张家界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822执保5号
熊涛胜、张家界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熊涛胜与被申请人张家界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湘0822财保4号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桑植县龙潭坪学校工程款150000元。现已对该款项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9日止;故该案以保全完毕的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