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燎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省湘燎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

通 知 书

(2020)湘1322执恢740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湖南省湘燎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新化县上梅镇燎原村。

法定代表人刘众悦,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省湘燎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南省湘燎建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已按(2019)湘13民终235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已交纳兑现款436165元。故此,该案已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伍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