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利川)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2执恢278号
申请人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二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0526258891。
法定代表人王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利川)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利川市解放路西路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5654969845。
法定代表人肖本义,(原法定表人肖本信)。
本院在执行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利川)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2802执恢2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曾德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