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2802执1626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0526258891。
法定代表人:王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利川)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利川市解放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5654869845
法定代表人:肖本义(原法定代表人肖本信)。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骏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利川)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按长期履行终结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鄂2802民初62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殷良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