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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7959号 原告:***,男,1987年11月28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1号楼313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