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中成建筑有限公司

隆化县中成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825执保254号 申请人隆化县中成建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民初25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0000.00元。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