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腾辉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襄某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广州科明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606民初1994号 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西路特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88168684Q。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米芾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广州科明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芳村大道东88号14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689313241K。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科明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广州科明机电有限公司与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已协商解决了纠纷,并支付了所欠货款,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请求撤回对被告广州科明机电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44元,由原告襄***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周 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