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世俭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重庆世俭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渝0113民初15806号 原告:***,男,1972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被告:重庆世俭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五塘路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5913995X。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重庆世俭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