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309民初14284号
原告:深圳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路招商大厦730-7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43673A。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93年11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本院于2022年10月9日受理原告深圳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