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1102执保494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西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1102768120413M。
法定代表人贡树成,总经理。
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西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6)冀1102民初2949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产及银行帐号存款。申请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6)冀1102执保4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