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等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102民初9936号之一 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兴隆山路南段2925号公航旅大厦13层1302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红星巷64号第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工业园区万景大道融创旅游度假区员工宿舍区2栋。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25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1号楼1至7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经理。 被告: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2号院2号楼14层1718室。 法定代表人:**敢,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厦门前方好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510号218室B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郑州有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高新路78号升龙广场1号楼B座515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南京昊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莱茵大厦1719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前方好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有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昊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8日立案,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3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甘肃公航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