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茂厚泰商贸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10588号之二
申请人: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班某。
被申请人: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某。
被申请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某。
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某。
被申请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2。
被申请人:重庆市叶凯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
被申请人: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
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叶凯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茂厚泰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2022)京0106民初1058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叶凯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0万元。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对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叶凯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叶凯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苏 洁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杜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