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某某典当有限公司与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5民初15154号
原告:甘肃***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401号(临时)一层2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高晗煜,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白冰,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万景大道融创旅游度假区员工宿舍区2栋。
法定代表人:周升森。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
法定代表人:汪孟德。
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法定代表人:石雨。
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1号楼1至7层。
法定代表人:王琦。
被告: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2号院2号楼14层1718室。
法定代表人:黄勇敢。
被告: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翠云街18号夹1-1-70号。
法定代表人:刘亚。
被告: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红星巷64号第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嘉。
原告甘肃***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建中联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被告甘肃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日立案。原告甘肃***典当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甘肃***典当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的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甘肃***典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刘虎成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法官助理 李超男
书 记 员 高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