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建工有限公司

某某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中机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05民初19799号 原告:***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市井陉矿区新***北。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机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机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9日立案。原告***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双方已和解,原告***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市矿区宏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 谷 岩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