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瑞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被罚款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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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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