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明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蒙城县青山绿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终结执行用)
(2019)皖1622执1994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明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206246920X7,住所地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安驰大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蒙城县青山绿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蒙城县双涧镇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明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蒙城县青山绿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其他案件,现将本案与(2019)皖1622执2767号案件合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1622执199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蒙城县青山绿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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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