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6执195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53291338N(4-10)。
法定代表人:陈士才,经理。
被执行人: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永莘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678740787Q。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0月21日向本院自愿撤回对本案的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126执19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进锋
审判员 陈霜梅
审判员 张吉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杜书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6执195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53291338N(4-10)。
法定代表人:陈士才,经理。
被执行人: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永莘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678740787Q。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0月21日向本院自愿撤回对本案的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126执19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进锋
审判员 陈霜梅
审判员 张吉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杜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