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皖0506执50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9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黎明村沟梢自然村34号。
被执行人:安徽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玉兰小区1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安徽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分期支付案款共计353790.93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向的规定,通知如下: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2019)皖0506执507号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