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亿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亿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481财保26号 申请人:江苏亿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02722U,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路89号(晟通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63642,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皂君庙甲7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江苏亿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1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为其提供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责任限额1410万元,保单号为20460232040019000432。2019年10月22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证据材料等邮寄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1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