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7401执402号之二
**、辽宁天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辽宁天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56311.9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98529.80元,其中,本金1656311.98元、利息323254.82元、执行费18963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74民终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汪 晓 东
书记员 韩雪(代)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