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惠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智鼎电梯有限公司、滨州市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鲁1621诉前调确186号 申请人:山***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567415098,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37号130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人:滨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13347067167,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车站路479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于2024年2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调解阶段,经调解员***调解,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山***电梯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在调解过程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山***电梯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