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豫0106执恢217号
郑某、河南某有限公司、张某:
本院于2025年7月3日恢复执行立案的(2025)豫0106执恢217号郑某与河南某有限公司、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22)豫0106执1668号】,执行依据为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0106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其中被执行人张某支付共计57337.24元(含执行费4306元)。申请执行人郑某认可本案执行完毕,并出具执行完毕结案申请。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