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3981号
本院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出具的原告(被告)***与被告(原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判决书中被告(原告)名称有误,“中国机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均补正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审 判 长  李 鹏
人民陪审员  乔力力
人民陪审员  薛晓光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董洪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