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盛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盛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超彩钢钢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新3222执保112号 江苏盛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超彩钢钢构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江苏盛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中超彩钢钢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江苏盛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对被执行人新疆中超彩钢钢构有限公司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公司的银行存款1100000元或等值财产,我院向银行发送冻结文书,实际冻结新疆中超彩钢钢构有限公司账户存款234364.1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