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贸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正贸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31执1308号 ***申请执行江苏正贸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327.32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40327.32元,其中,本金40327.32元,执行费505元。本院已于2019年8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 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金劳人仲案字(2019)第82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