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市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6执86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6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嵊州市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100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0000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