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裕华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昆明裕华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西法执字第228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昆明裕华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昆明裕华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支付了1110000元执行款,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477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