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正源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齐河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正源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425执2166号
**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正源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执行的(2019)鲁1425执2166号**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正源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鲁1425民初3855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西安正源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应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申请人**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452272元、案件受理费13209元、保全费5000元,因法院依职权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497586元(含执行费27105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