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德震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肥执字第17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德震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河北德震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双方达成协议并已履行,撤回执行申请。本案到此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2014)肥民初字第7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员***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