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一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421执恢38号 申请执行人:九江一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 本院在执行九江一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赣0421执恢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