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504执5071号
中国某有限公司、宜宾某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4)川1521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11月4日立案执行中国某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宜宾某三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金额人民币2688650.07元(含执行费人民币28996.54元)。
在执行中,本院强制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宜宾某三江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人民币2698180.5元至本院案款专户,其中2669183.96元(含迟延履行债务利息9530.43元)已支付申请人中国某有限公司完毕,执行费28996.54支付完毕。至此,(2024)川1521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