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创天万向轮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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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02执1162号
申请执行人: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嘉兴创天万向轮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嘉兴创天万向轮制造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