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34执保59号

**、***、***、***、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

**、***、***、***与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被申请人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04748.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予以解除,至此,张建峰向本院申请解除的(2020)川3434财保39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