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

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22299号 原告: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龙跃街13号院2号楼1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原告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因双方已达成和解,现原告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58元,减半收取计6379元,由神州畅游导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