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黑龙江省源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黑1283执131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源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红旗街。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与黑龙江省源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本案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黑1283执13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