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宁夏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宁0104执保341号

***:

解除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宁夏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217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我院执行已解除保全(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解除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宁夏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217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