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9)浙0122执773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5号10楼、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8号1层(集中登记地),组织机构代码:631160262。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9号39-01,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
被执行人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7)浙0122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