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鲁1103执599号
本院于2024年3月12日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山东运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8401.00元,执行费476.00元。
在执行本案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3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2021)鲁1103民初286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履行完毕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山东运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山东运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