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某某与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9-24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二七法执字第157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融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5)二七民一初字第20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二七民一初字第20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朱军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