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鄂1182民初2742号
原告:***,男,1990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武穴市。公民身份号码42118219********。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武穴市刊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湖北中胜信博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黄石市阳新县陶港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MA49Q5446B。
法定代表人:***,女,公司经理。
被告:***,男,1975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阳新县,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
被告:***,男,1989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黄石市西塞山区。公民身份号码13042319********。
第三人:湖北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穴市田镇新街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180416782G。
法定代表人:***,男,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湖北中胜信博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于2022年8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穴佰润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94元,减半收取84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