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新越建设有限公司

因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筑业)》第1条的规定被罚款贰万伍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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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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