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527执13号
申请执行人:邵阳三化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住所地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1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735169223X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东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红星5巷1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396325468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关于邵阳三化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申请湖南东远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1月0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2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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