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海化工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汇海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721执1239号 关于河北汇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了义务,申请人将执行款领取后同意结案。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07民终37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