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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闽0503民初511号
原告:吴清和,女,1927年10月2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玎,男,1962年11月11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吴婉,女,1954年5月1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少璜,女,1954年10月30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0384××××,内地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女,1933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世荣,男,1960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世琮,男,1963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世珊,男,1966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女,1954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伦玉,女,1956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女,1957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惠龙,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晓晶,福建润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美仙路2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17396372A。
法定代表人:黄志雄,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荣锋,福建诺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缪叶相,福建诺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福建省泉州市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西路刺桐豪园31号店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053521963。
法定代表人:蔡美丽,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吴清和、黄玎、吴婉、黄少璜、***、黄世荣、黄世琮、黄世珊、***、黄伦玉、***与被告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泉州市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受理。原告吴清和、黄玎、吴婉、黄少璜、***、黄世荣、黄世琮、黄世珊、***、黄伦玉、***于2021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吴清和、黄玎、吴婉、黄少璜、***、黄世荣、黄世琮、黄世珊、***、黄伦玉、***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吴清和、黄玎、吴婉、黄少璜、***、黄世荣、黄世琮、黄世珊、***、黄伦玉、***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吴清和、黄玎、吴婉、黄少璜、***、黄世荣、黄世琮、黄世珊、***、黄伦玉、***负担。
审 判 长 张文智
审 判 员 梁超毅
审 判 员 林娟美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李 枫
书 记 员 杨实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