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理塘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334执204号
理塘县某、湖南某有限公司、邓某:
理塘县某申请湖南某有限公司、邓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8354元,执行费475.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湖南某有限公司主动履行17940元,收取执行费84.55元,向理塘县某支付案款17940元,被执行人邓某主动履行20414元,收取执行费206.21元,向理塘县某支付案款20414元。至此,(2025)川3334执20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