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5执620号
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489719.09元及相应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将本案全部债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共受偿25073093.18元,该款已于2020年11月16日退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仲裁字第0156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执行费27297元亦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