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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案通知书 ( (2025)浙0424执1855号 申请人:甲 被申请人:乙 被申请人:丙 甲申请执行乙、丙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6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6050元(含执行费50元)后,案件因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