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湘1202执3336号 ***、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鹤劳人仲字[2022]第211号仲裁裁决书,在执行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关联公司湖南晟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已支付执行款25023.88元至申请执行人***账户,现申请执行人***已受偿25023.88元。该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