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102执2245号
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六盘水稻谷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102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9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六盘水稻谷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102执224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