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巨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巨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商水县宏利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1623执1955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巨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沈丘县北城办事处苏楼行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568647894H
被执行人商水县宏利商砼有限公司,住商水县袁老乡关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10CU68M。
被执行人商水县宏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住商水县袁老乡关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5TPPG53。
本院在执行河南巨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商水县宏利商砼有限公司、商水县宏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20年12月28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需要长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豫1623执19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魏鹏飞
审判员  李方宏
审判员  吕亚飞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三虎